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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4-01-19 | 點閱數: 78

一、依據北臺區域幸福保衛站及桃園市幸福保衛站計畫辦理。

二、「北臺區域幸福保衛站」係由北臺8縣市(臺北市、新北 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宜蘭縣) 與四大超商(統一、萊爾富、來來(OK)、全家)共同推 動,結合各縣市教育及社政單位之力量,針對18歲以下突 發急難事由有飢餓求助需求之高風險及脆弱家庭兒少,當 其至超商取餐時,由超商即時提供免費餐點使其免於飢 餓,並由超商人員主動關懷請取餐兒少填寫基本資料後, 於24小時內將通報單傳至當地社政單位窗口,經查核身分 及學籍後派案所屬學校協助處理,學校依個案(家庭)情況 給予關懷輔導及必要協助;倘為無學籍或學籍不明之孩 童,則派案予社政單位介入調查處理,若列為高風險家庭 個案,則會進入社會局追蹤輔導體系。

三、本案「幸福保衛站計畫」目的、補助對象、原則及實施期 程如下:
(一)目的:
1、結合桃園市統一、萊爾富、來來(OK)、全家等四大超 商作為關懷據點,即時提供急難求助之弱勢學童餐 點。 2、擴大發生急難事由之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通報及救 助管道,提供飢餓需求之餐點協助,以保障其安心就 學。 (二)實施期程:自113年1月20日起正式實施。
(三)補助對象:本市境內發生急難事由之18歲以下兒童及青 少年。
(四)補助原則:採救急不救窮為原則,以解決弱勢學童燃眉 之急,非長期照顧。
(五)執行方式:
1、當18歲以下家中遇緊急變故學童,飢餓時至四大超商 門市求助取餐,學童填寫基本資料,併選取飯、麵和 麵包等主食餐點及不含酒精之飲料1份(100元為原 則),且須於店內食用完畢為原則。
2、學童取餐後,超商將於24小時內傳真通報,本府社會 局接獲通報後,將由本局專人通知所屬學校,學校接 獲派案後應立即關懷輔導或引介資源協助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