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志願服務學 習 時數採計實施要點」辦理。
二、請貴校務必公告轉達學生及家長知悉,並請有意願參與志 願 服務活動者,逕洽各單位或學校辦理。
三、檢附112學年度寒假本府所屬各單位暨各級學校志願服務學 習活動彙整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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