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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3-10-20 | 點閱數: 94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0月17日新北教特字第1122039420號函辦理。
二、新北市為提供國中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及教師認識高中高職服務群科及相關職群之課程資訊與特色,以及資源班等相關特殊教育服務之機會;並協助國中特教教師進行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及升學輔導,辦理旨案活動。
三、若貴校112學年度畢業學生欲升學新北市高中職校者,請貴校協助學生及其家長報名參加旨案活動。貴校指派陪同學生及家長參與者,活動當日請依教師請假規則本權責給予公(差)假登記;倘遇假日,請依本府110年2月22日府教中字1100040545號函示辦理。
四、檢附「新北市112學年度國中身心障礙學生參訪高中職活動時間一覽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