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112年9月25日單親兒112字第050號函辦理。
二、延長收件至112年10月13日(五)。
三、本案如有疑問請洽該基金會承辦人:王佳薇;電話:(02)23123838分機11。
四、檢附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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