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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17-12-07 | 點閱數: 66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11月2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134326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106年下半年業完成北、中、南區各1場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國民中小學階段種子講師培訓研習,惟因各地方政府反應仍有培育種子講師之需求,爰規劃106下半年加辦3場總綱總子講師研習,研習時間自106年12月至107年3月。

 

請有興趣之教師酌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