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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3-09-15 | 點閱數: 126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9月5日臺教師(三)字第1120085000號函辦
理。
二、為提供本市轄屬公立中等學校教師進修機會,提升本市資優教師合格率,強化資優教師專業知能,特辦理旨揭學分班。
四、旨揭學分班訊息摘要如下:
(一)報名資格:本市轄屬公立中等學校編制內之現職專任正式教師或代理教師且符合下列要件,並經服務學校薦派者。
1、現職資優班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專任正式教師。
2、未具備特殊教育階段資賦優異類教師資格之教師。
3、現職資優班教師(佔資優班編制缺1年以上或每週任教4節資優班課程且2學年以上者),並符合抵免「特殊教
育教學實習」課程條件者。
(二)錄取方式:
1、本市各設有資優班學校,進修學員以至少1名為原則(各資優類別分別計算),請學校依推薦序優先薦送正式教師申請。
2、依下列順序逐一錄取,30人額滿為止,另備取10人:
(1)現職資優班編制內專任正式教師,且該資優班無合格師資者優先錄取。
(2)於資優班任教累積滿2學年以上兼任年資,且現每週至少兼任資優班4節課以上任課節數之普通班正
式教師。
(3)曾任資優班編制內正式教師且任教1學年以上者。
(4)參與資優教育方案教學2學年以上之正式教師。
(5)於資優班任教累積滿2學年以上,且有進修意願之現職資優班編制內代理教師(不含代課教師)。
3、錄取名單由本局依學校資優班師資合格率及教師員額狀況保有最終審核權。
(三)辦理日期及地點:預計自113年3月至114年6月止,上課時段以暑假、週休二日及部分上課期間為主。

若老師們有興趣修習資優學分,煩請於9/21(四)下班前與特教組聯繫,以利後續作業,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