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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註冊組長 - 獎助學金專區 | 2023-08-09 | 點閱數: 77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各公私立國中、高中職之原住民族學生,於申請日前年度九月一日至當年度八月三十一日,參加立案補習班課業補習(不包含才藝補習 ) 者。

三、補助對象及金額:
(一)優先補助本府社會局當年度列冊有案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每戶最多補助二人,每人每年補助新臺幣8,000元。
(二)非屬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者,每戶最多補助二人,每人每年補助新臺幣5,000元。

四、申請程序及期限:

(一)請參閱附件。

(二)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者,請於112年9月15日(五)前繳交報名表及相關資料至本校註冊組。

五、旨揭要點及相關表件如電子檔附件,或請逕至本局網站下載,網址 https://ipb.tycg.gov.tw/index.jsp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業務資訊/教育頁面)。

六、如有任何疑問請電洽03-3322101#6684 教育文化科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