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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註冊組長 - 升學資訊 | 2023-05-16 | 點閱數: 108

說明:
一、依據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112年5月11日教育會考字第1121013455號函辦理。

二、旨揭事項係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2年5月1日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由法定傳染病第五類改為第四類,配合疫情降階,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訂定有關考生及陪考家長注意事項。

三、依據「112年國中教育會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應變事宜」(本局112年5月9日桃教中字第1120041787號函諒達),篩檢陽性及中重症考生若有調整至第二類備用試場或醫療場所應試需求,得依據國中教育會考簡章「突發傷病及懷孕考生應考服務」一節,自112年5月16日(星期二)起向考區試務會提出申請。

四、檢附「112 年國中教育會考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降階家長注意事項」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