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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總務處幹事 - 總務處 | 2023-04-18 | 點閱數: 229

說明:

一、套印捐資興學感謝狀,請注意依下列方式辦理(如附件)

()感謝狀日期請繕打學校發文日+4(以工作日為準),例

如:發文日為112418日,日期則繕打112424

或發文日112430日,日期則繕打11254日。

()捐助者為人民,請於其姓名之後加上尊稱;有職銜者應

書「姓+職銜+名字」或「姓名+職銜」。

二、感謝狀為實體附件,公文請以紙本函送,勿以電子公文發

函。

三、感謝狀格式規定暨注意事項及相關附件表格下載請至本府

教育局網頁-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標題搜尋捐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