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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生教組長 - 學務處 | 2023-04-14 | 點閱數: 184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112年4月10日府經商字第1120085298號函辦理。
二、 超商進駐之寶可夢遊戲機台,其操作方式為投幣換取卡片、卡匣,並加入對戰模式,經濟部電子遊戲機評鑑委員會根據說明書、遊戲模式等認定標準,於111年8月24日第333次會議評鑑為「非屬電子遊戲機」,其中尚無涉及賭博行為,爰擺放場所並未加以限制。
三、 該遊戲機台為休閒使用,應避免沉迷其中,養成良好金錢使用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