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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總務處幹事 - 總務處 | 2023-04-11 | 點閱數: 134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文書處理要點及桃園市政府公文線上簽核

作業規定辦理。

二、貴校傳送旨揭紙本公文,應填具送文簿或公文傳遞清單書

明送出時間,派專差直接送達受文之機關(本局15樓秘書室

收文櫃台)

三、為提升行政效率及達成無紙化目標,公文保存年限十年以

下者,請採線上公文辦理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