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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長 - 衛生組 | 2023-03-27 | 點閱數: 81

為使青少年及學校教師瞭解菸害防制法修正規定,該局將相關規定新增於國小及國、高中版之菸、酒、檳危害防制簡報,以建立學生對菸品危害及法制觀念。

修正之菸害防制法自112年3月22日施行,有關青少年菸害防制相關法規內容修改說明如下:

  • 全面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及其載具。
  • 禁菸年齡提高至20歲。
  • 校園全面禁菸。

簡報檔下載路徑: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無菸網:首頁>衛教專區>宣導教材>文宣類(https://dph.tycg.gov.tw/nosmo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