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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3-02-16 | 點閱數: 90
  • 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教終字第1120011876號函辦理。
  • 旨揭活動申請重要事項說明如下:
    • 辦理時間:本(112)年度暑假期間7至8月。
    • 實施原則:
    • 活動性質
      • 可依學生學習需求、學校特色等,擬定具學習性、啟發性或趣味性之藝術人文學習為主的活動。
      • 可結合學校所在地之地方文化、歷史人文、地理環境、社區資源等,或者結合地方藝術家、具藝文專長興趣之社區人士、家長志工等辦理獨具藝文特色之活動。
    • 體育類(包含舞蹈類)、課後輔導類、資訊科學類、童軍類等計畫一律不予審核。
    • 活動辦理可聯合鄰近行政區或數所學校辦理,或與本市高中職、大專院校聯盟合作辦理。
    • 低收入戶、單親家庭子女、隔代教養、原住民、身心障礙、新住民子女等弱勢族群學生優先報名、全額補助,其餘一般學生依使用者付費原則收費。(每一項育樂活動需提供10%以上名額給弱勢族群學生)。
    • 每校至多申請三項活動,鼓勵各校踴躍提案申請,且不得與「社會藝術教育活動」、「教育優先區補助學校」、「金頭腦科學教室計畫」等專案重複申請補助。
    • 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1萬元整為原則。
  • 申請方式:
    •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2年3月8日(星期三)止。
    • 請至本案專屬網站:http://163.30.20.144 (帳號密碼資料請見登入頁面),分別填報每項活動之「實施計畫摘要」。
    • 如有申請數個活動,每項活動之「實施計畫」與「經費概算」皆須分開製作。
    • 請備妥實施計畫摘要、實施計畫(免核章)及經費概算(核章)等相關書面資料各1份,紙本寄送至大竹國小輔導室黃子彥主任收(地址:33847桃園市蘆竹區大竹里大竹路556號),信封封面請註明:「112年度暑期青少年藝文育樂活動」,以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
  • 本案申請網站操作問題,請逕洽大竹國小輔導室黃子彥主任,連絡電話:03-3232917分機610。
  • 相關附件檔案可逕至本局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網址:https://www.tycg.gov.tw/e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