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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註冊組長 - 獎助學金專區 | 2023-02-15 | 點閱數: 130

說明:
一、依據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112年2月6日湖農工學產字第1120000708號函及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書面資料等項,請詳閱該校網站網址:https://www.thvs.mlc.edu.tw/

三、本計畫相關未盡事宜,請詳閱該校網站網址: https://www.thvs.mlc.edu.tw/ ,首頁左方教育部學產基金網頁公告,或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電話:037-992216轉711,或E-mail:shiboyuan@mail.edu.tw。

四、欲申辦之學校,務必掌握時效完成線上填報,同時將前開書面資料於本【(112)年3月25日前函報本局】(逾期或上開資料不齊全,視同缺漏件並放棄審查資格),信封註明「○○學校申請112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
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類-○○○○計畫」。申請案件由本局先行檢視完整性,彙整後依限備文掛號郵寄至大湖農工辦理審查事宜(收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

五、檢附申請書、經費概算表(範例)、計畫書、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著作財產權授
權使用同意書及訪視輔導紀錄表各1份。另專長項目表及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