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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體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3-01-16 | 點閱數: 108

 

(一) 避開前往未設救生員之開放水域戲水游泳,如漁港、池塘、魚塭、水圳、溪流等;如有前往需請家長陪同、隨時留意學童狀況,以免發生危險。
(二) 應選擇在設有合格救生員及救生設備之游泳池、海水浴場等從事水上活動,且從事活動前應充足熱身,勿過於激烈活動或超過身體負荷,降低溺水風險。
(三) 聽從活動指導人員指示,不可擅自脫離團隊,若發現落單戲水或於危險水域從事水上活動者,應勸導或通知相關單位處理。
(四) 學會水中自救及記住救溺五步:叫叫伸拋划,確保自身安全,倘發現有人溺水,應先撥打電話報案,不可冒然下水。

 

教育部體育署提出「救溺五步、防溺十招」、「溪河流自救救人篇」、「環境與天氣評估」等檔案可逕至「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下載參考(網址:https://watersafety.s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