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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警少字第1110091905號函辦理。
- 旨揭活動訊息如下:
- 初賽徵稿日期:111年12月5日(星期一)至112年1月19日(星期四)。
- 複賽活動日期、時間:112年2月4日(星期六)8至12時。
- 複賽活動地點: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8樓(本局警政大樓大禮堂)。
- 參加對象:設籍(或學籍)於本市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青少年。
- 活動內容:
- 初賽徵稿:徵選以手寫書法之作品,書寫主題以唐宋詩詞或不違反善良風俗之字句為限,並依學籍區分為國中組及高中組共2組別進行比賽,國中組共徵選42名,高中組共徵選21名參加複賽,並訂於112年2月1日於本局少年警察隊臉書粉絲專頁中公告獲選名單,並個別通知獲選人員參加複賽。
- 複賽評選:國中組提供28字犯罪預防宣導標語共5則、高中組提供56字犯罪預防宣導標語共5則,參賽者皆各自擇1則於現場書寫,並將書寫完畢作品交由現場評審老師評選,前三名及佳作者酌予獎勵。
- 報名方式:
- 獎項:
- 國中組42名及高中組21名獲選參加複賽者:於複賽報到完畢發放新臺幣(以下同)300元面額禮券。
- 國、高中組第一名各1名:頒發獎盃1座、獎狀1紙及5,000元面額禮券。
- 國、高中組第二名各2名:頒發獎盃1座、獎狀1紙及3,000元面額禮券。
- 國、高中組第三名各3名:頒發獎盃1座、獎狀1紙及2,000元面額禮券。
- 國中組佳作10名及高中組佳作5名:頒發獎狀1紙及獎品鋼珠筆1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