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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註冊組長 - 升學資訊 | 2022-11-03 | 點閱數: 17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2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142115D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0月2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142115A號令修正發布,檢附來文、修正發布令及修正條文各1份,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 http://edu.law.moe.gov.tw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