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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註冊組長 - 獎助學金專區 | 2017-10-11 | 點閱數: 658

申請資格:上學年平均成績85分以上,並無受警告以上處分之僑生

欲申請者請於10/13(五)前繳交
1. 申請表  2. 居留證件或身分證影本  3. 105學年度成績單

給註冊組,以便校內送件處理,逾期不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