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桃園市昇貿教育事務基金會111年10月18日基金會字第1111018001號函辦理。 二、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1年11月18日止。 三、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該基金會聯絡人李宜蓁;電話:(03)4160177轉667。 四、檢附該基金會原函影本及相關資料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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