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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註冊組長 - 獎助學金專區 | 2017-10-11 | 點閱數: 714

申請資格:清寒學生+未有曠課、小過以上處分者。

1. 一般學生平均80分以上

2. 身障學生平均60分以上
 

註:

1. 不含七年級新生

2. 已領有其他同額以上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
 

請欲申請者務必於10/13(五)前繳交相關文件給註冊組,以便校內網路填報+送件,逾期不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