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清寒學生+未有曠課、小過以上處分者。
1. 一般學生平均80分以上
2. 身障學生平均60分以上
註:
1. 不含七年級新生
2. 已領有其他同額以上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
請欲申請者務必於10/13(五)前繳交相關文件給註冊組,以便校內網路填報+送件,逾期不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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