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所屬各級學校辦理午餐工作要點第12點辦理。
二、本次活動訂於111年12月11日(星期日)至111年12月13日(星期二),計3天2夜。
三、本案參加對象為本市各級學校承辦午餐相關工作人員(午餐執秘、營養師、協辦午餐業務人員、主任或校長),且參加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假登記,不得重複請領差旅費,全程參加研習者核發研習時數12小時。
四、報名辦法:即日起至111年11月18日(星期五)止,請逕至教師研習系統—南崁國小登錄報名,確定錄取後,再至南崁國小網站首頁右上角(http://www.nkes.tyc.edu.tw/)『南崁國小午餐教育參訪報名區』填寫相關資料,報名後若不克參加,請務必通知南崁國小總務主任或文書組長,電話:03-3115578轉510、511。
五、參加人員當日每人繳交新臺幣柒佰元整(多退少補)。
六、有關校護公假參加者,請依「桃園市立各級學校護理人員請假代理人員僱用原則」僱用代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