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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總務處幹事 - 總務處 | 2022-10-04 | 點閱數: 107

一、  依據本市選舉委員會111927日桃選三字第1110001342號函辦理。

二、  為加強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反賄選宣導,請將反賄選理念深植全國民眾,傳達正確之法治觀念,提高公民意識。

三、 檢附原函1份,相關宣導影片、廣播檔案網站連結如下:https://reurl.cc/eOlzl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