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辦理。
二、凡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
三、如有疑問,請逕洽南投縣政府承辦人林淑楨,電話:049- 2222106分機1370。
四、檢附南投縣政府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供參。
五、符合資格並有意申請者,請於10月1日前向本校註冊組索取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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