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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組長 - 教務處 | 2022-05-26 | 點閱數: 20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10063261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國內設置單位/實驗室訂定全面性之生物保全計畫, 對於設施所持有的資產和執行相關活動,進行生物保全風 險評鑑,該署特研訂旨揭指引,以供參考使用。

三、旨揭指引電子檔,請至該署全球資訊網生物安全專區(網 頁: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實驗室生物安全>實驗室 生物安全技術規範及指引)點選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