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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組長 - 教務處 | 2022-01-20 | 點閱數: 413

一、依據桃園國中111年1月7日桃國教字第1110000120號函辦 理。

二、旨揭競賽辦法摘要如下(餘請詳參實施計畫):
(一)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國中學生。
(二)專題報告送件:自111年3月21日起至111年4月1日止。
(三)公布決賽隊伍:於111年4月22日前公布於桃園國中網站 (http://www.tyjh.tyc.edu.tw/)。
(四)決賽時間及地點:111年5月14日(星期六)假桃園國中 舉行。
(五)成績公布:公告於本市閱讀新桃園網站(http://163. 30.179.11/)。
(六)請惠允核予決賽當日帶隊教師公(差)假登記,並於活 動結束後一年內在不影響公務及課務之原則下,擇期覈實補休。
(七)獎勵: 1、參賽作品錄取第一名1隊,第二名2隊,第三名3隊,頒 給學生獎狀及圖書禮券;佳作若干名頒給獎狀。 2、競賽第一名之指導老師核予嘉獎2次,第二名核予嘉獎 1次,第三名及佳作頒給獎狀1紙。

三、本案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桃園國中教務處設備組,聯絡 電話:3358282轉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