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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資料組長 - 輔導室 | 2017-08-18 | 點閱數: 583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2月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60003789號函辦理。
二、106學年度如欲申請個案轉介至該校資源式中途班就讀,請依附件的規範內容、文件格式及期程提出申請轉介,請郵寄掛號至該校輔導室,轉介時間於即日起至106年8月25日止。
三、轉介學生學籍學校提出申請後,經本校復學輔導會議審查通過後,於106年9月4日前通知申請學校審查結果。
四、檢附該校中途班實施計畫、同意書、轉介就讀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