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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長 - 獎助學金專區 | 2020-12-11 | 點閱數: 335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2月9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90151805號函及內政部移民署109年12月1日移署移字第10901254501號函辦理。
二、 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 本(109)學年度計畫異動內容,摘述如下:
(一) 核發獎項:
1、 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增加國際國中科學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性(含亞洲地區或亞洲暨太平洋地區)身心障礙者運動賽會、國際技能競賽、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及亞洲技能競賽、全國技能競賽及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共計8獎項。
2、 新住民證照獎勵金:增加單一級別證照獎勵金。
(二) 核發金額:新住民子女優秀與清寒學生獎(助)學金調整一致,各組別核發金額自3,000元至1萬2,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