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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幹事 - 總務處 | 2020-09-04 | 點閱數: 455
一、本校午餐契約書有關食材管理方面之規定,肉類與蛋類及水產品應採用具「CAS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或「產銷履歷農產品(TAP)」標章或可追溯來源牧(漁)場之蛋品、肉品或水產品。
二、本校如有使用豬肉、牛肉之生鮮食材,一律採用國內在地食材。
三、檢附午餐廠商說明豬肉來源聲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