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109學年度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委員共計9人,除教務
主任、學務主任、輔導主任及人事室主任為當然委員外,
另由全體教師票選5人。委員會中委員每滿三人應有一人
為未兼行政職務教師;未兼行政職務教師人數之計算,應
排除教師會代表。及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每一性別委員須
占總人數1/3以上。
二、案經本校109年8月28日期初校務會議票選結果,茲說明如下:
(一)當然委員:計教務主任、學務主任、輔導主任、人事室主任等4人。
(二)票選委員:依票數高低計教師黃O川、陳O志、唐O媛、胡O鎔、薛O萍等5人。
(三)候補委員依性別及兼行政職務配置,說明如下:
1.男性:計教師賴O維、邱O丞、胡O興等3人。
2.女性:計教師吳O惠、黃O涵、吳O珍、方O儀等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