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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出納組長 - 總務處 | 2019-12-11 | 點閱數: 560
主旨:為協助主計人員、會計人員、出納人員進行業務職能培訓,於【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舉辦,敬請惠予公告並薦派所屬(轄)主計、會計、出納人員參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