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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19-10-28 | 點閱數: 310

一、本學年度(108)第一學期訪視工作與108年11月至12月期間辦理,
於訪視前應先完成訪視紀錄表之自評,並請申請人於108年11月5日(星期二)前先上填寫訪視自評表。

二、訪視計劃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