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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17-06-21 | 點閱數: 574

市府教育局函知有關教育部函釋公立學校教師任職滿25年,惟未滿50歲,以不堪勝任工作為由擇領月退休金,其退休生效日應以學校出具不堪勝任工作證明書之日或同年8月1日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