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公告:
一、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工作經驗。
(三)電腦及文書處理能力佳,具表達及溝通協調能力,做事認真負責且有服務熱忱者。
(四)薪點:五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4,916元)。
二、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本校總務處一般行政業務。
(二)辦理事務、出納、文書等事項。
(三)財產管理業務之擬辦。
(四)其他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址:桃園市中壢區領航北路二段281號
四、聯絡方式:
(一)註明應徵本校約僱職務代理人員並檢附報名表、最高學歷證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於108年7月2日下午16:00前寄達或親自送至本校人事室。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
(三)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
起算。
(四)本職缺係本校幹事龍O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缺;經錄取僱用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則無條件
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五)聯絡電話:03-2871886 #710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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