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活動目的:為提昇全民臺語口說能力, 為提昇全民臺語口說能力,
貳、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二.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三. 執行單位:融意設計事業有限公司 參、 招生對象:不拘,,超過名額時以 現任 閩南語教師優先錄取。 肆、 開課資訊 :如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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