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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19-01-08 | 點閱數: 463

本府各機關學校所屬人員需完成時數規定:

1、與業務相關20小時:
(1)自108年1月1日起,各機關公務人員及約聘僱人員,每人每年學習與業務相關之學習時數為20小時,

      其中10小時為必須完成課程,包含當前政府重大政策(1小時)、環境教育(4小時)及民主治理價值(5小

      時)等課程,並以數位學習為優先,其他與業務相關之課程10小時。


(2)本府業於「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樂桃e學園」專區,組裝10小時必須完成數位學習套裝課程,

      請各機關鼓勵同仁於108年9月30日前完成選讀。


2、其他須完成時數:依各相關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