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10.11桃教秘字第1070084979號函辦理。
二、為呈現國家檔案多元內涵,檔案局首度以國家檔案中的地圖為主題,與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合作辦理旨揭展覽。
三、展覽期間及地點如下:
(一) | 新莊展次: |
1、 | 展期:本(107)年10月24日(星期三)至108年5月31日(星期五),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逢假日停展。 |
2、 | 地點: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展覽廳(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北棟1樓)。 |
(二) | 苗栗展次: |
1、 | 展期:108年7月11日(星期四)至108年11月30日(星期六),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逢星期二停展。 |
2、 | 地點:臺灣客家文化館第5特展室(苗栗縣銅鑼鄉九湖村銅科南路6號)。 |
四、 | 旨揭學習單自本年10月24日起於檔案局線上展覽系統(http://atc.archives.gov.tw/naamaps)之「地圖學堂」項下提供下載,歡迎多加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