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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18-10-02 | 點閱數: 504

申辦作業時程自107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止,依下列方式辦理:
個人實驗教育:

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由學生法定代理人檢具相關申請文件(1式4份)向學生設籍學校提出申請,經設籍學校初審後,其中1份留存於學校,另3份由設籍學校轉送平興國小提送審議會。

相關說明請自行下載附件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