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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18-09-01 | 點閱數: 79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
二、招收對象為本市7~9年級學生,中輟生經追蹤輔導返校復學或長期缺課學生無法適應原就學環境,經學校復學輔導就學小組通過,並經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得安排就讀合作式中途班。
三、107學年度如欲申請個案轉介至飛揚青春學園,請依簡章規範內容及文件格式提出申請轉介。
四、倘有未盡事宜,請洽飛揚青春學園吳老師,電話:03-388-6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