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 註冊組長 - 獎助學金專區 | 2018-08-29 | 點閱數: 577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

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

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

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

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研究所學生。

三、申請程序及期限:

(一)校內申請期限:9月25日前。

(二)符合資格者於期限內向註冊組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