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依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115年8月21日湖農工學產字第1150006746號函及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書面資料等項,請詳閱該校網站網址:https://www.thvs.mlc.edu.tw/ 。 三、本計畫相關未盡事宜,請詳閱本校網站網址:https://www.thvs.mlc.edu.tw/,首頁左方教育部學產基金網頁公告,或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電話037-992216轉711,或E-mail:shiboyuan@mail.edu.tw。 四、欲申辦之學校,務必掌握時效完成線上填報,同時將前開書面資料於本(115)年9月30日前函報本局(逾期或上開資料不齊全,視同缺漏件並放棄審查資格),信封註明「116年度第1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收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 五、檢附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及清寒家庭訪視輔導紀錄表各1份,併附專長項目表及本要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