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11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業以115年6月11日桃教終字第1150053957號函諒達)及115年8月17日召開之本市115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
| 二、 | 比賽重要日程事項摘錄如下: |
| (一) | 承辦學校:南崁高中(北區)及山豐國小(南區)。 |
| (二) | 報名日期:115年9月12日(星期六)8時至9月20日 (星期日)23時59分前至《桃園市學生美術比賽報名網站 》(http://art105.tyc.edu.tw/),以校為單位為學生報名。 |
| (三) | 作品送件日期: |
| 1、 | 國小組:115年9月30日(星期三)。 |
| 2、 | 國中、高中職組:115年10月1日(星期四)。 |
| (四) | 評選日期:115年10月9日(星期五)。 |
| (五) | 成績公告日期:115年10月13日(星期二)。 |
| (六) | 未獲全國賽代表權作品退件日期: |
| 1、 | 國小組:115年10月14日(星期三)。 |
| 2、 | 國中、高中職組:115年10月15日(星期四)。 |
| (七) | 書法類入選作品現場書寫日期:115年10月16日(星期五 ),桃園市現場書寫規範將另函公告。 |
| 三、 | 比賽重要事項提醒如下,餘未盡事宜請詳讀旨案比賽要點: |
| (一) |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未完成網路報名者,不予收件,報錯組別者亦不予收件。 |
| (二) | 高中(職)組參賽者除書法類,皆需於報名表附100-200 字作品介紹,手寫不收,請輸入於報名系統內,不可超過10行;版畫類需註明版種及材質。 |
| (三) | 版畫類作品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須待油墨全乾後方得送件,若油墨未乾請加透明膠片,作品正面簽名請使用鉛筆書寫,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
| (四) | 另請注意參賽學生作品規格大小是否符合比賽要點規範。 |
| (五) | 繪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西畫 類中,需現場創作之類組依據全國賽要點於115年10月18日前擇期另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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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北區:南崁高中學務處,電話:(03)33525580分機310或311。 |
| (二) | 南區:山豐國小輔導室,電話:(03)4691784分機610或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