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115年8月11日東門小特字 第1150006981號函辦理。
二、本案三場研習系列活動訂於115年11月21日(六)9至12時 及13至16時、11月22日(日)9至12時,假東門國小忠孝樓 2 樓辦理;研習人員與工作人員於活動結束2年內,於課務 自理原則下覈實補假。
進階搜尋
活動相簿
雙語教學
國際教育
多元社團
家長會專區
午餐專區
每日午餐菜單
教務處規章辦法
學務處規章辦法
總務處規章辦法
輔導室規章辦法
人事室規章辦法
會計室規章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