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5年8月3日臺教授國字第1150068778號函辦 理。
二、為提供資優學生國中三年完整資優服務考量,本市116學年 度國民中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採入學前鑑定,於明 (116)年3月至5月辦理初、複選,申請鑑定資格為115學年 度國民小學6年級學生,鑑定類別包含創造能力、學術性向 英語、數理暨自然科學資賦優異等4類。
三、詳細鑑定日程請依鑑定簡章發布為準。
進階搜尋
活動相簿
雙語教學
國際教育
多元社團
家長會專區
午餐專區
每日午餐菜單
教務處規章辦法
學務處規章辦法
總務處規章辦法
輔導室規章辦法
人事室規章辦法
會計室規章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