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旨揭訓練課程資訊,說明如下: |
| (一) | 上課期間為115年7月至10月間之平日下班時間或假日(分 為平日班/假日班兩班別),以實體授課方式進行課程,課 程時數(含考試)總計70小時。詳細課程安排及師資請詳附 件課程表。 |
| (二) | 訓練費用:將於開課前另行通知各參訓同仁依本案委託代 辦決標單價每人新臺幣6,888元(不含營業稅)整繳納至指定帳戶,並於各同仁成績及格取得證照後,始得向原任職機關申請撥付參訓費用;惟未完成參訓或考試成績不及格致無法取得證照者,由參訓者自行負擔。 |
| (三) | 參訓人數:開設2班次,每班次以80人為上限。請各機關推派同仁依參訓先後順序排序,本局以前開推派順序及收件先後等彙整排序。倘報名人數未達上限,將按薦派序位開放候補。 |
| (四) | 參訓地點:中原大學教室(詳課程表)。 |
| (五) | 後續如有修正事項,由本局依權責逕行修正辦理,以收權變之效益。 |
| 二、 | 請各機關確實依後附調查表填寫並經機關主管或其授權人員核章後,於115年6月22日中午前擲回本局採購管理科彙整(恕不接受個人報名,並依調查表送件先後順序審查,額滿為止或彈性調整);前揭調查表電子檔及逐級核章掃描檔,請電郵寄至10044641@mail.tycg.gov.tw。 |
| 三、 | 除旨揭訓練課程外,各機關同仁亦可參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ww.pcc.gov.tw/首頁/政府採購/採購專業人員相關資訊/採購專業人員查詢相關訓練資訊,報名其他代訓機構辦理之證照班課程。 |
| 四、 | 隨文檢附課程表及參訓調查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