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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6-05-22 | 點閱數: 15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營養師 陳靜宜
電話:(03)3322101#7451
電子信箱:10032273@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青埔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5月20日
發文字號: 桃教體字第115004546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六 (376735100E_1150045467_ATTACH1.pdf、376735100E_1150045467_ATTACH2.pdf)

 

主旨: 函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下稱國健署)委託財團法人杏陵醫學基金會辦理3場次「115年度青少年性健康促進增能及衛教素材推廣應用研習課程」,請踴躍派員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115年5月18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45901號函辦理。
二、 為推廣國健署製作之青少年性健康相關衛教素材,及提升第一線實務工作者之專業知能,國健署委託財團法人杏陵醫學基金會辦理旨揭研習課程,相關資訊詳如附件。
三、 研習課程以實體方式辦理,優先提供離島或偏鄉地區學員以視訊方式參訊,請於115年6月12日(星期五)前完成線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s://reurl.cc/DxKry0),額滿將提前結束報名。
四、 全程參與研習課程者,可擇一登錄公務人員終生學習時數、繼續教育護產積分或教師研習時數7學分(需具有該身分)。
五、 如有本案相關疑問請逕洽財團法人杏陵醫學基金會彭小姐,電話:(02)29333585、電子郵件:mercymem@gmail。
六、 檢附國教署原函及旨揭研習課程報名簡章1份。

 

正本: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股長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