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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6-05-22 | 點閱數: 17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5月15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155701516號函辦理。

二、旨揭培訓計畫摘要如下(詳如培訓計畫):
(一)報名資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現職正式 特殊教育教師或專任輔導教師(不包括代理代課教師、 退休教師、實習教師等),其報名資格如下:
1、特殊教育教師,具有下列條件之一,並經任教學校同 意者:
(1)曾修習過正向行為支持或嚴重問題行為處理相關大 學部、研究所之課程(不包括研習課程)。
(2)具處理情緒行為問題學生經驗者。
2、專任輔導教師:具有輔導情緒行為問題學生實務經驗,並經任教學校同意者。
(二)開課人數:每區原則40-45人(分北、中、南)。
(三)通知錄取名單:115年6月18日(星期四)由國立彰化大 學計畫團隊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錄取人員,並由教育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知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教育 部主管學校錄取名單。

三、報名方式:凡合乎選送資格之教師,檢具報名表件(報名 資料檢核表、報名表、相關佐證資料、個資授權同意書及 切結書(如附件4至9))於 115年5月26日(星期二)前請 一律郵寄至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支持資源 中心(龍岡國中)」(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龍東里龍東路 147號)康菩珊教師收。

四、請信封註明「情緒與行為問題專業支援教師培訓計畫-第三 梯初階種子教師培訓計畫」,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康菩珊教師,聯絡電話(03) 4661231,分機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