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155701348A號函辦 理。
二、如貴校有符合簡章規定資格欲報名之教師,得填具推薦表 並核章後將正本逕送教育部聽障服務中心(國立臺灣師範 大學,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國立臺 灣師範大學博愛樓306室)。
三、本案如有疑問得洽詢教育部梁乃文小姐(聯絡電話:04- 37061216)。
四、檢附教育部來函及「115學年度教育部聽障服務中心專業工 作人員遴選簡章」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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