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155701328A號函辦 理。
二、如貴校有符合簡章規定資格欲報名之教師,得填具推薦表 並核章後將正本送本局特殊教育科林秀環小姐(收件地址: 330206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
三、本案如有疑問得洽詢教育部梁乃文小姐(聯絡電話:04- 37061216)。
四、檢附教育部來函、「115學年度教育部身心障礙教育資源中 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簡章」及「115學年度教育部相關專業 人員服務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簡章」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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