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黃欣婷 電話:3322101#7452 電子信箱:10091519@ms.ty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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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青埔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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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4月10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50029836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三及四 (376735100E_1150029836_ATTACH1.pdf、376735100E_1150029836_ATTACH2.pdf) |
| 主旨: | 函轉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921地震教育園區(下稱園區)防災行動教具借用申請,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115年3月31日館自(三)字第1150002717 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教具分別有「有口皆備」對對碰及「有口皆揹」實體避難包2款,可作為環境教育輔助教具,及配合水土保持與防災教育單元教學使用(https://forms.gle/Gac1NmiHkpGD4vUX8)。 |
| 三、 | 114學年度下學期及115學年上學期受理申請時間為即日起至額滿為止,檢附旨揭教具借用申請須知1份(如附件1)供參。 |
| 四、 | 期限內完成申請之學校,由園區提供寄送至學校之費用,另由學校自行負擔寄返園區之費用,並請於教具歸還後1週內,提供教具使用紀錄單(如附件2)。 |
| 五、 |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園區聯絡人賴巧馨小姐,電話:(04)23390906分機938。 |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 |
|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股長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