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復貴校115年3月26日青國教字第1150002171號函。
二、本府前以115年3月4日府教中字第1150052574號函核定貴校115學年度7、8、9年級實施學校規模總量管制,轉介學校為大崙國中(7年級)、興南國中(7年級)、新明國中 (7、8年級)、大竹國中(8、9年級) 及竹圍國中(7、8、9年級)等5校。
三、惟因應貴校115學年度7年級新生入學需求,兼顧學區內就學權益及鄰近學校安置量能,同意新增大園國中為貴校115學年度7年級轉介學校。請貴校落實居住事實審查,俟學生人數超過核定飽和容量,方得轉介學生,以維護學區內學生之就學權益。